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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GO不用交稅?



 

「Alfred,我今年捐了五千元予一間NGO,是不是可以扣那個什麼慈善捐款呢?」馬小姐問。


「要看那間NGO有沒有88牌。」


「88牌?什麼來的?」馬小姐追問。


 

88牌是什麼?

88牌並不是一個牌照,而是對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88條(以下稱s.88或88牌)所規定而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的俗稱。


在馬小姐的個案中,只有獲捐贈的機構屬於免稅慈善團體,而捐贈總額不少於$100元,才可申索認可慈善捐款。


那怎樣才算慈善團體呢?


慈善團體的定義

首先,志願組織或非牟利機構並不一定是慈善團體。而稅例亦無給予志願組織或非牟利機構免稅的條文。


根據稅局出版的小冊子《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及信託團體的稅務指南》,要成為一個法理上的慈善團體,有關機構及信託必須純粹為慈善用途而設立。


慈善用途可分為四大類,即(1)救助貧困;(2)促進教育;(3)推廣宗教;及(4)可令社會得益但非屬以上任何一類的其他屬慈善性質的宗旨。


簡而言之,慈善機構是為公眾利益而設立。


88牌的好處

成為慈善團體後,可根據s.88獲豁免繳稅。當然,88牌不是瑪利奧的磨菇,吃了就可以暢通無阻。取得88牌後,並不表示該慈善團體就獲豁免所有稅務責任。


《稅務條例》第14條(以下稱s.14)規定,任何人在香港經營行業、專業或業務而產生或得自的應評稅利潤,均需繳付利得稅(Profits tax)。


而得益於s.88,只要慈善團體經營行業或業務所得的利潤符合以下條件,便可獲豁免繳付利得稅:

  1. 所得利潤純粹作慈善用途,及

  2. 所得利潤大部分不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使用,及

  3. 該行業或業務是在實際貫徹該慈善團體明文規定的宗旨時經營的;或

  4. 與該行業或業務有關的工作主要是由某些人進行,而該慈善團體正是為該等人的利益而設立。


至於判斷利潤是否符合s.14所指的應課稅利潤,或符合s.88所指的獲豁免利潤,這涉及對稅例的解讀及專業判斷,比較理想的做法是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。


88牌的責任

世上確實沒有免費午餐,既然獲得豁免繳稅的好處,當然亦有相應的責任。


大多數獲稅局確認為免稅的慈善團體,都屬於擔保有限公司(Companies limited by guarantee)。一般而言,《公司條例》對擔保有限公司的要求比較多,而公司註冊處在執行上亦對該類公司比較嚴謹。


舉個例子,擔保有限公司如要增加成員,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通知公司註冊處,並提交NMEN1表格。


總結

志願組織或非牟利機構並不一定是慈善團體,而慈善團體所產生的利潤亦不一定免稅。另外,慈善團體享有免稅的好處,亦有相應的責任,建議有關人士多了解相關的《稅務條例》、《公司條例》等,以減低不合規的風險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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